二、项目债券的特点
同银团贷款相比,项目债券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期限相对较长。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来讲,项目债券的期限比较长。虽然受到项目的许可经营时间的影响,但项目债券目前最长的可以达到20年,比一般的商业银团贷款期限长。同时,在国际银团贷款中,首期还款的数额较大,而项目债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因此,项目的发起人和牵头的投资银行通常在投标时能够开出更高的标价。
2、利率稳定。在银团贷款中,通常采取浮动利率的方式,贷款根据一个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这样,提供贷款的银团就把利率变化的风险转让给借款人,借款人为了规避风险,不得不从事利率互换交易,产生一系列额外的费用;而在项目债券中,尽管有的债券可以采取浮动利率的方式,但绝大多数的项目债券都采取固定利率,项目发起人可以获得稳定可靠资金来源,不用承担利率变化的风险。
3、融资渠道宽。在银团贷款,提供资金的银行相对而言较少;而在项目债券中,项目发起人可以从亚洲、欧洲和美国广阔的债券市场获得来源广泛的资金,不仅银行可以购买项目债券,而且大量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也可以购买债券,比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等。
4、谈判过程简单。在银团贷款中,由于各商业银行对于投资都比较谨慎,贷款合同中的很多条款,如约定事项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等,要求非常严格,通常双方会就这些条款进行复杂的谈判;而在项目债券中,特别是在美国发行项目债券,许多条款都不如银团贷款严格,牵头的投资银行通常是做好了整个项目的文件,评级机构对项目进行评级,投资者只需根据他们做好的文件,进行投资购买债券就行了,节省了很多的谈判费用。
由于具备这些特点,各个发展中国家采用项目债券筹集资金越来越普遍,发行者既可以在欧洲债券市场发行项目债券,也可以在亚洲如新加坡,或者美国债券市场发行项目债券。发行项目债券时,前期的过程,即项目的选定、可行性研究、获得政府的许可经营,签定有关的担保、抵押、供应、运营、购买合同等等,同传统的采用银团贷款进行项目融资差不多,主要差异在于前者是需要发行债券,而后者则是同整个银团谈判签定贷款协议。
三、发行项目债券的过程和主要的法律问题
发行债券的过程各个市场可能不太一样,以现在最常见的在美国发行项目债券为例。项目发起人选好牵头的投资银行之后,牵头人就要担负起很多的责任,包括选择最好的进入美国债券市场的方式(采用传统的私募方式,还是144A规则允许的方式,还是最严格的在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正式公开发行的方式等等)、组成债券承销团、准备有关的文件等等。就组成承销团来讲,现在美国比较流行的是牵头的投资银行带领发行人,用一周的时间在香港以及全美国各地巡回演讲,会见有关的机构投资者,向他们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road show),最后由牵头的投资银行同会过面的潜在投资者商谈价格及其他事项(conference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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