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作为应用科学的法律,其研究如果脱离中国的现实,无疑是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因此,本文最终的落脚点将是中国的现实问题。本文在研究国外制度的基础上,将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问题:中国社会是否存在特免权制度生存的环境?中国当前缺失特免权制度带来了哪些问题?中国建立特免权制度的现实可能性和可行性有多大?笔者试图在研究中将这种“问题意识”贯穿在全文里。我可能无法对于最后的研究结果预先下一个准确的判断,但我会在逐步的研究中向读者展示这个研究的意义所在。
本文的具体框架分为七章。第一章将首先对特免权制度中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在逻辑上对特免权进行推导,勾勒特免权规则的理论体系;第二章将集中在宏观层面上讨论特免权的价值,从价值哲学的角度对特免权的意义进行一个总体的分析;第三章以不自证其罪特免权为研究对象,研究它的起源、理论基础和内容;第四、五、六章分别以职业关系特免权、亲属特免权和公共利益特免权为主要内容,在结构安排上参照第三章,这四章是特免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在笔者的阅读范围内,虽然国内对于各种特免权制度的介绍性文章不在少数,但是把这些特免权当作一个整体,对每种特免权的起源、理论基础、规则设置进行详细阐释的成果,并没有看到。研究特免权问题,应该把这些根本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加入作者的理解和解释。在第七章,也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将回到中国问题,笔者将用大量的篇幅研究特免权制度与我国诉讼制度的契合点,在考察我国缺失特免权制度带来的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在我国建立特免权制度的可能性。在探讨可能性的同时,本文将以实证的方法对目前我国诉讼法以及司法制度存在的阻碍特免权的因素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也是本文结论的立足点。在文章的结尾,笔者没有提出某种立法建议稿, 而是将对当前学术界业已公布的涉及特免权制度的立法草案进行了综合评价,对于其中一些与本文的研究结论相左的地方,将提出批评性意见,以表明笔者的基本观点。
【注释】 陈瑞华:《徘徊于问题与主义之间》,载《读书》2004年第1期,第131页。 参见何家弘:《中国证据法前瞻》,载《检察日报》1999年9月2日。 调查人为泰顺县人民法院夏立彬法官,在此表示感谢。更多地区的实证调查材料参见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论文可以搜索“中国期刊网”,从1994年到2004年,与“作证”有关的文章有819篇,直接以之为题的有368篇,与“证人”有关的有1044篇,直接以之为题的有431篇。被收入“全国优秀硕博论文数据库”的证人制度研究的学位论文也有数十篇。专著参见王进喜:《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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