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墨子刻:《中国历史背景中的西方市民社会观念》,秋风译,载世纪中国网,http://www.cc.org.cn。 杨念群《近代中国研究中的“市民社会”—方法及限度》,载《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页。 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载《中国书评》,1995年9月第7期。 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载《中国书评》,1995年9月第7期。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二卷《七世纪至十九纪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斯普林克尔:《清代法制导论》, 张守东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159页。 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页。 童书业:《春秋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05页。 这里实指奴隶社会。关于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中外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以郭沫若为代表的一派坚持“生产力标准”,认为在春秋战国之交,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以及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其他有的学者则坚持“生产关系标准”,他们认为,中国在秦代“封建废而郡县行”以前,实行的是类似于西欧封建社会的“分封建国”制,形成君主、诸侯(领主)、平民、奴隶等等级社会关系。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如梁漱溟、山东大学的童书业教授,马克斯·韦伯和昂格尔亦持此种观点。其他学者如山东大学的王仲荦、赵俪生等持魏晋封建说。参见何怀宏:《世袭社会及其解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一书,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6—56页。 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参见谢晖、陈金钊:《民间法》第1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 参见杨念群:《近代中国研究中的市民社会》,载《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101页。 参见杨念群:《近代中国研究中的市民社会》,载《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页。 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载《中国书评》,1995年第7期。 罗威廉:《晚清帝国的“市民社会”问题》邓正来、杨念群译,载Modern China, April, 1993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页。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页。参见曹锦清编选:《儒学复兴之路—梁漱溟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244-254页。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7页。 梁治平:《“民间”、“民间社会”和civil society 》,载“法律思想网”,(http://www.law-think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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