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肯定我后悔选择了法律
陈伟超
【关键词】法律
【全文】
几年前,我从黄海岸边的海洋大学到未名湖畔的北京大学,顺便由一个英美文学学士变成一个法律硕士,从容地从一个热门潜入另一个热门。
应当承认,我是一个喜欢追逐热门的人,这并非说我明朝秦暮楚,没有信仰,只是我确信自己不适合搞农林水、地矿油,虽然这些专业很高尚,很伟大,也很现实。文科似乎更适合我。
我不认为自己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给自己一个定义难于上青天。英语过了八级、捎带着得到司法资格,也不值得骄傲什么。因为我后悔,后悔让我痛苦。有很多跟我类似的人比我勇敢,他们忍耐了痛苦;但我太脆弱,无法忍受痛苦,因为我敢肯定我后悔选择了法律。
我得承认,我从英语到法律的叛逃是我懒惰的表现,学好英语不容易,那洋文没有汉字看起来习惯。法律中的汉字大家都认识,法理、学说、正义什么的纯粹是装样吓唬人的(虽然有人打死都不承认,但是只要点到为止地用钞票砸他们一小下,他们就晕了),对我这种懒人来说,学法律正安逸。
我还得承认,我曾经深爱法律,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入了法律这个大热门,“躬行”了一阵子,我才发现个中深意,有了不同的感觉。
第一种感觉是一入鸿门深似海。原来法律职业领域就是一座围城,我挤进了门,却发现这里有很多的圈子,法学圈,律师圈,执法圈和司法圈等。我哪一个圈子都不属于,我是个被各个圈子鄙视的法律硕士。更可气的是,他们的理直气壮仅仅因为多学了四年法律(学习方式和地点包括什么自学、成考、师范院校、声名狼藉的高校),而不是因为他们长的帅或者是祖上有钱。可我学了四年的英语,却没发现英语领域还有什么圈子,还有什么先学鄙视后进。
第二种感觉是找不到法治之门。当我学了点法律皮毛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是个天生的自然法信仰者。我迷信法律是通往正义之门的必由之路,当我见到了大量被法律折磨或庇护的人:(不是全部)愤愤不平的原告和被告,(不是全部)不受尊重的律师,(不是全部)横行的执法者,(不是全部)富的流油的法官,我开始找不到我盼望的法治之门了。
本来以为,毕业了,可以找一个跟法律没有多大关系的职业,不再被人鄙视。可事与愿违,我的工作竟然与法律密切相关,而且变动的可能性不大,或许我这辈子都要靠法律谋生,但我敢肯定我后悔选择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