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圈儿内外:被戕害的愤青与自封的精英
陈伟超
【摘要】人总是要分类的,标准应该是客观的,可以按年龄分成老少壮幼,可以按外表分成美丑,可以按性别分成男女或者阴阳人,等等。但是人绝对不能被分成愤青和精英两类,因为有些人总喜欢把自己幻想成是精英,为了显示自己的能耐,掩饰外强中干,还得假想一个敌人,叫做愤青,背后捅几刀,脚下使个绊子。所以精英多半是自封的,愤青大都是被戕害的对象。如此以来,明确的观点才是有意义的,或左或右,总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关键词】愤青 精英
【全文】
一、人还是要分类的
有一个称自己为精英的法学圈内人告诉我,人不能进行分类,没有所谓的左派、右派,也没有什么骑墙派。且不说这句话极大的侮辱了毛主席的伟大论断----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单凭他妄自尊大的态度,就让人不舒服。客观的讲,毛主席才应该是一个伟大的精英,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鲜有人能够与他比肩。
其实,人是有分类的,否则古圣先贤就不用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道不同,不足为谋”了。同样是精英的尼采说“一切重演如昨”般的“永恒轮回”,既然古人都要分类,现在的人当然也要分类。
但是,什么样的分类标准是合适的呢?有产者与无产者的划分似乎容易引发冲突,不宜提倡。误认为自己是精英的人偷偷的把愤青列为自己的对立面,他做对了一点,那就是以观点来对人群进行划分,然而观点无非是左、中、右三种,对人的划分只能回归到这样的标准。只是这样的标准需要修正,左中右应当是动态的,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可能是左派,中年时候可能会被磨成了中间派,略发少年狂的老人可能又多少有点左派的激情。
总之,利益影响立场,立场影响观点,观点就有左中右,只不过是根据利益不停的变更而已,比如一个支持水电涨价的法律人可能正在反对汽油涨价。
但无论如何,人是不能被分成愤青和精英两派的,因为这样会导致自封的精英无耻的戕害单纯的愤青。
二、被戕害的愤青
很少有人愿意称自己为愤青,但却往往被别人称为愤青。因为有人蓄谋已久的想把他们当成自己的靶子。
自称精英的人告诉我们:愤青其实是在努力向精英阶层爬,愤青所有的观点往往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是事实上愤青还是买的起葡萄的,只不过不能象精英那样买进口葡萄而已。
应该说愤青更值得同情的,因为鲁迅说过,一条清澈见低的小溪好过不知深浅的烂泥塘。愤青不只是在用言论破坏什么,他们更多的是在奠基,也就是“不破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