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宪法关涉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亦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
宪法理论必须对财政的各种面向及其理论予以关注。政治理论对于分配正义的探讨、经济学对财政原则和公共选择理论对财政过程的分析都构成了宪法学的研究背景,它们为宪法学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学术资源。周刚志博士认为:用财政分析的理论方法来研究
宪法与宪政问题,构成了财政宪法学这种独特的宪法学理论派别[28]。其强调宪法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相互沟通、交叉与融合的重要性无疑具有启发意义,然而作为部门宪法学的财政宪法学毋宁是采用宪法学方法研究财政制度的宪法学科。宪法学有自身独特的方法,立宪主义“精神”或“原则”是
宪法的规范目的,财政
宪法无非是立宪主义在财政制度上的具体化,财政宪法学作为宪法学的子学科,其范围和内涵的探求主要是一个
宪法解释学作业。
(文章在《江苏行政学院学报》发表时更名为《财政立宪主义:论题、命题与范式》。)
【注释】作者简介:朱孔武(1970--),男,湖北丹江口人。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吴家清:《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宪法学定位》,载《法商研究》1999年第 3期。
芦部信喜:《
宪法》,李鸿喜译,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第15-16页。
所谓“财政幻觉”(Fiscal Illusion),是用以解释政府规模增长的公共选择理论之一,它认为由于财政收支过程的混沌性产生了对税收负担的错觉,投票者-纳税人往往低估税收价格,导致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增加,以至于支持了较高的公共支出水平。“财政幻觉”假说可以追溯到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穆勒认为相对于直接税,纳税人系统地低估间接税的税收负担,财政幻觉会导致“过多”的公共支出;意大利学者埃米尔凯尔?帕维安尼(Amilcare Puviani)把“财政幻觉”概念应用到现代财政学分析领域。参见J·M·布坎南、R·E·瓦格纳:《赤字中的民主》,刘廷安、罗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146页以下。
Agustin José Menéndez,Justifying Taxes, Some elements of a General Theory of Democratic Tax law,Kluwer Academic Press,2001,p86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随着美国加利福尼亚第13条提案的通过和税收限制运动的兴起,对政府财政权力的宪法制约开始引起公共财政专家关注。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往往把宪法制约和税收限制看成是一回事,那些反对税收限制的人,被别人误解为反对宪政或者是彻底的多数主义者;有关财政事项
宪法意识的讨论被混同于税收限制的讨论,使得宪法制约的讨论十分狭隘,并且误解了财政
宪法。尤其严重的是,一旦当人们对赋税限制的注意力降低时候,财产财政的
宪法问题就被放置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