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将农业部承担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承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转变的职能:
   (1)将实验室检验检疫、隔离检疫等技术工作以及与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和技术有关的研究、咨询、风险分析的职能,交给下属事业单位;
   (2)将对认可的检验(鉴定、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动植物检疫)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验室资格评审的职能,交给下属事业单位;
   (3)将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职能,交给下属事业单位;
   (4)将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推广、服务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应用开发的职能,交给下属事业单位;
   (5)将非法定检验检疫、鉴定工作,委托检验、鉴定工作,涉外资产评估职能,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的除害和卫生处理工作,交给企事业单位;
   (6)取消驻厂质量监督员制度。
说明:1998年3月,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海关总署管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54年11月-1958年3月 国家计量局

机构名称:国家计量局
设置时间:1954年
依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家计量局组织简则》
主要职能:根据1955年《国家计量局组织简则》,其主要职能为:
  1、计划、掌管计量公制的推行;
  2、掌管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指导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监督计量器具的贩卖;
  3、筹建各种计量基准器,审核机关、企业计量标准器的设置;
  4、草拟有关国家计量制度和计量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计量事项。
说明:
  1、1954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设置国家计量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根据1955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国家计量局组织简则》,国家计量局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执行任务。
  2、1958年3月19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批准国务院将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技术委员会的会属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