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零售商与供应商不公平交易是否会对消费者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答:不公平交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零售商滥用优势进行不公平交易,二是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无论哪种形式都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由于零售商的不公平交易,一些供应商不堪重负,为转移费用,或提高商品价格、或降低商品质量,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零售商不公平交易主要损害的是中小供应商的利益,而中小供应商是增强市场活力的重要力量,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种类丰富的商品。由于零售商不公平交易的存在,使得中小供应商经营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削弱,甚至难以生存下去,被迫退出市场。如此一来,市场活力将受到削弱,消费者可选择的商品种类就会减少,消费者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第三,个别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与其合作的供应商向其他零售商供货或提供促销服务,以此排挤、打压竞争对手,也将阻碍零售行业的自由竞争,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主要表现在:供应商为排挤、打压竞争对手,限制零售商销售其他供应商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选择权,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4.问: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办法》的起草过程。
答:《办法》的起草始于2005年初。起草过程中,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依据《
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借鉴了北京、上海、山西、沈阳等地出台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规范以及国外的相关规定,赴有关省市调研,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听取了专家学者、零售商、供应商、行业协会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2005年11月、2006年4月两次通过商务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反响强烈,对征集到的300多条意见,起草小组认真予以研究,尽可能采纳。社会各界对本办法的指定积极参与、高度关注,充分表明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5.问:请问国外对零售商与供应商不公平交易是否也有专门规定?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答: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公平交易关系,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