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同时建议《规划》从对发展内河水运的认识、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相关协调等方面进一步剖析我国内河水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因,更明确地提出内河水运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适当扩大规模,扩展内河水运的覆盖面;在功能定位中要突出水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衔接,并明确提出内河水运保障国家经济和国防安全的重要意义。
应该说,《规划》的基础工作是很扎实的,也得到了专家的认可。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交通部就组织开展了水运主通道、港口主枢纽布局规划,2000年以来,交通部又相继开展了内河水运发展战略研究、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长江、珠江等主要水系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等工作,这些成果都是本次规划的基础。本次规划的前期研究中,我们组织开展了内河运输发展需求分析、航道布局规划研究、港口布局规划研究等三项专题研究工作,在以往规划研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多年来我国内河水运发展的规律,借鉴国外的经验,编制了《规划》(初稿)。随后,交通部组织专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代表召开了规划咨询会议,并征求了书面意见。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又邀请有关专家和部门以及企业、协会的代表,进行了充分论证,对《规划》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专家的意见在《规划》中得到较好的体现,使得《规划》更科学、更完善,也更符合我国内河水运发展实际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问:内河水运涉及水利、电力、环保、城市发展等多方面,布局规划与其他方面的发展是如何协调的?
答:内河水运涉及水利、电力、环保、城市发展等多方面,《规划》与其他行业的协调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
一是在规划原则中我们坚持六条,并在规划方案中加以贯彻,即要适应国家战略和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对外交流;要结合水资源条件,加强协调,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针,统筹兼顾航运与防洪、排涝、发电、灌溉、供水等的关系,与相关规划衔接,提高内河水运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水平;要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完善综合运输体系;要注重航道与港口、船舶以及干线与支线的协调发展;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妥善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要合理和节约使用港口岸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在《规划》编制程序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了宏观经济、产业布局、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运输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外交、水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军事交通、铁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以及煤炭、冶金、石化、航运等企业、协会代表,对布局规划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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