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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工商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是: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要求,覆盖全系统统一的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全面建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基本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机制初步形成,工商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基本健全,信息化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的水平。
  具体目标是:
  1.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化体系,贯彻落实统一标准规范,强化标准在工商信息化各个环节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规范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全面建成全系统信息化网络。网络覆盖率达100%,为工商行政管理提供高速便捷、安全可靠的信息传输和运行平台。
  3.基本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业务应用支撑平台。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立、整合、完善全面覆盖工商业务的应用系统,实现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工商业务应用系统从单项业务和区域独立运行向协同互动型和构件集成化转变。
  4.建立完善工商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网络为载体,建立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面向不同的用户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5.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机制。建成总局、省级局两级数据中心,建设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框架,初步确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共享机制,为市场协同监管、领导科学决策以及指导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提供信息支持。
  6.建立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平台。初步建立全 国工商统一的网络信任服务体系。各地建立基本安全防御系统,建立健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合理建设冗灾备份系统,增强信息系统的抗毁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提高系统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全系统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化体系
  标准化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十一五”期间,发挥各级工商部门的积极性,配合总局全面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发挥标准在信息化各个环节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1.建立健全由总局负责,各地参与的全系统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化标准体系。主要包括:总体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安全标准、网络标准、管理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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