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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省级以上局可考虑成立信息化专家顾问组,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工商信息化建设中的咨询、顾问和指导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
  内容完备、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制度是决定工商信息化建设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础。“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信息化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规范操作、责任明确、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重要作用。
  1.结合金信工程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完善工商系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及评审制度、合同谈判与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审核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评审验收管理制度等。
  2.建立、健全系统运行维护与系统管理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制度、系统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
  3.建立跨业务、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业务协同等管理制度。
  4.建立对业务需求的沟通、获取、跟踪和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化与业务的融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严谨务实的信息化干部队伍是工商信息化建设的根本。“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注重信息化人才培养。
  1.各地应采取措施,培养、引进信息化人才,稳定技术队伍,改善和提高信息技术人员待遇,创造适合技术人员发挥技术特长的工作环境,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娴熟、技术精湛又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复合型技术人才,作为工商信息化的中坚力量。
  2.加强信息化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化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和技能竞赛,提升工商队伍的信息化整体素质。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工商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管理机构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商信息化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加强工商系统全员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工商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
  (四)加强经费保障
  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是工商系统开展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各地应依托各级财政做好资金的预算保障工作。
  1.各地积极向地方发改委、财政部门争取工商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经费,多渠道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继续加大对信息化资金的投入。
  2.总局对于涉及全系统互联共享、安全等的基础性、通用性、须统一建设的内容,纳入总局统一建设考虑。对于经费确有困难的西部地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总局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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