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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附件3: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镇(村)          填表人及电话:                 填表时间(盖章):

┌─┬─────┬───┬─────────────────────────┬───────────────────┬───────────────────────┬─────────────────────────────────────┐
│1 │年代   │   │历史建筑或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                   │详细说明修建年代               │                                     │
│、│     │   │                         │                   │                       │                                     │
│现├─────┴───┴─────────────────────────┴───────────────────┴───────────────────────┴─────────────────────────────────────┤
│存│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的历史久远度,是指目前尚存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最早修建年代(历史上经过部分或完全修复的,以尚能观察到和鉴别的建筑遗迹最早年代为准),按照修建的朝代进行确定。                    │
│历├─────────────────────────────────────────────────────────────────────────────────────────────────────────────────────┤
│史│文字简介:(对最早古迹建筑及名镇名村历史沿革进行说明)                                                                                           │
│建│                                                                                                                     │
│筑│                                                                                                                     │
│、│                                                                                                                     │
│文│                                                                                                                     │
│物│                                                                                                                     │
│保│                                                                                                                     │
│护│                                                                                                                     │
│单│                                                                                                                     │
│位│                                                                                                                     │
│最│                                                                                                                     │
│早│                                                                                                                     │
│修│                                                                                                                     │
│建│                                                                                                                     │
│年│                                                                                                                     │
│代│                                                                                                                     │
├─┼─────┬───┬─────────────┬─────────────┬───────────────────────────────────────────────────────────────────────────────┤
│2 │最高等级 │   │等级           │数量(处)        │名称(公布年份)                                                                       │
│、│     │   ├─────────────┼─────────────┼───────────────────────────────────────────────────────────────────────────────┤
│文│     │   │国家级          │             │                                                                               │
│物│     │   ├─────────────┼─────────────┼───────────────────────────────────────────────────────────────────────────────┤
│保│     │   │省级           │             │                                                                               │
│护│     │   ├─────────────┼─────────────┼───────────────────────────────────────────────────────────────────────────────┤
│单│     │   │市县级          │             │                                                                               │
│位├─────┴───┴─────────────┴─────────────┴───────────────────────────────────────────────────────────────────────────────┤
│最│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拥有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以及稀缺程度。                                                                         │
│高├─────────────────────────────────────────────────────────────────────────────────────────────────────────────────────┤
│等│主要文物保护单位文字简介:                                                                                                        │
│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名称   │                   │等级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           │                 │                         │             │               │     │
│反├─────┴───────────────────┴───────────┴─────────────────┴─────────────────────────┴─────────────┴───────────────┴─────┤
│映│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历史上所具有的重要职能、反映的地方文化特色,以对应的历史建筑保存完好情况来衡量。                                                            │
│重│重要职能特色:包括以下方面                                                                                                        │
│要│(1)历史上曾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军事要地;(2)水陆交通枢纽,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                                                             │
│职│(3)少数民族宗教圣地;(4)传统生产、工程设施建设地,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                                                            │
│能│(5)保存有集中反映地方建筑文化和传统风貌的历史建筑(群)。                                                                                        │
│特│保存状况等级注解:                                                                                                            │
│色│一级:历史建筑(群)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                                                                                     │
│的│二级:历史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
│历│三级:因年代久远,历史建筑(群)及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                                                                               │
│史├─────────────────────────────────────────────────────────────────────────────────────────────────────────────────────┤
│建│反映的重要职能与特色内容简介:                                                                                                      │
│筑│                                                                                                                     │
│保│                                                                                                                     │
│存│                                                                                                                     │
│完│                                                                                                                     │
│好├─────────┬─────────────────────────────┬─────┬─────────────┬─────────────────┬─────────────┬─────────────────┬───────┤
│情│相应文献名称   │                             │著者   │             │出版年限             │             │文献页码范围           │       │
│况│         │                             │     │             │                 │             │                 │       │
│ │         │                             │     │             │                 │             │                 │       │
├─┼─────┬───┴───────────────┬─────────────┼─────┴─────────────┴───┬─────────────┴─────┬───────┴─────────┬───────┴───┬───┤
│4 │名称   │                   │等级           │(同第3项)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
│重│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历史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或名人居住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对应历史建筑保存完好情况来衡量。                                                           │
│大│重大历史事件:是指在历史上或近现代革命中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等。                                             │
│历│历史名人:是指我国历史上,在科学、文化、艺术、经济、社会、政治、军事等方面做出卓越或较大贡献的人物。                                                                   │
│史├─────────────────────────────────────────────────────────────────────────────────────────────────────────────────────┤
│事│重大历史事件或名人姓名经历简介:                                                                                                     │
│件│                                                                                                                     │
│发│                                                                                                                     │
│生│                                                                                                                     │
│地│                                                                                                                     │
│或├─────────┬─────────────────────────┬───────┬─────────────┬─────────────────┬─────────────┬─────────────────┬─────────┤
│名│相应文献名称   │                         │著者     │             │出版年限             │             │文献页码范围           │         │
│人│         │                         │       │             │                 │             │                 │         │
│生│         │                         │       │             │                 │             │                 │         │
│活│         │                         │       │             │                 │             │                 │         │
│居│         │                         │       │             │                 │             │                 │         │
│住│         │                         │       │             │                 │             │                 │         │
│地│         │                         │       │             │                 │             │                 │         │
│历│         │                         │       │             │                 │             │                 │         │
│史│         │                         │       │             │                 │             │                 │         │
│建│         │                         │       │             │                 │             │                 │         │
│筑│         │                         │       │             │                 │             │                 │         │
│保│         │                         │       │             │                 │             │                 │         │
│存│         │                         │       │             │                 │             │                 │         │
│完│         │                         │       │             │                 │             │                 │         │
│好│         │                         │       │             │                 │             │                 │         │
│情│         │                         │       │             │                 │             │                 │         │
│况│         │                         │       │             │                 │             │                 │         │
├─┼─────────┴───┬─────────────────────┴───────┴─────────┬───┴─────────────────┴───┬─────────┴─────────┬───────┴─────────┤
│5 │             │其中:位于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建筑面积(㎡)          │                         │反映指标内容和数值的保护规划页码范围 │                 │
│、│             │                                       │                         │                   │                 │
│现├─────────────┴───────────────────────────────────────┴─────────────────────────┴───────────────────┴─────────────────┤
│存│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拥有古迹建筑总量规模,由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建筑面积具体确定,要以保护规划为准。                                                             │
│历├─────────────────────────────────────────────────────────────────────────────────────────────────────────────────────┤
│史│文字简介:                                                                                                                │
│建│                                                                                                                     │
│筑│                                                                                                                     │
│与│                                                                                                                     │
│文│                                                                                                                     │
│物│                                                                                                                     │
│保│                                                                                                                     │
│护│                                                                                                                     │
│单│                                                                                                                     │
│位│                                                                                                                     │
│建│                                                                                                                     │
│筑│                                                                                                                     │
│面│                                                                                                                     │
│积│                                                                                                                     │
│(│                                                                                                                     │
│㎡│                                                                                                                     │
│)│                                                                                                                     │
├─┼─────────────┬───────────────────────────────────────────────────────────────────────────────────────────────────────┤
│6 │总数量(处):      │注:保存状况等级按照第3项划定,宅院府第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其他不限。                                                                │
│、├─────────────┴───────────────────────────────────────────────────────────────────────────────────────────────────────┤
│拥│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在地方建筑文化中的典型代表性,由目前仍处于居住生活或使用状态的历史建筑保存数量确定。宅院府第、祠堂、驿站、书院、会馆等建筑大多是历史精品建筑,它们能够代表一定地域内历史建筑的典型特色和建造水平。   │
│有├───┬───────────┬───────────┬─────┬─────────────┬─────────────────────────────────────────────────────────────────────┤
│集│序号 │名  称        │年代         │建筑面积(│保存状况等级       │简介及主要特色                                                              │
│中│   │           │           │㎡)   │             │                                                                     │
│反├───┼───────────┼───────────┼─────┼─────────────┼─────────────────────────────────────────────────────────────────────┤
│映│1   │           │           │     │             │                                                                     │
│地├───┼───────────┼───────────┼─────┼─────────────┼─────────────────────────────────────────────────────────────────────┤
│方│2   │           │           │     │             │                                                                     │
│建├───┼───────────┼───────────┼─────┼─────────────┼─────────────────────────────────────────────────────────────────────┤
│筑│3   │           │           │     │             │                                                                     │
│特├───┼───────────┼───────────┼─────┼─────────────┼─────────────────────────────────────────────────────────────────────┤
│色│4   │           │           │     │             │                                                                     │
│的├───┼───────────┼───────────┼─────┼─────────────┼─────────────────────────────────────────────────────────────────────┤
│宅│5   │           │           │     │             │                                                                     │
│院├───┼───────────┼───────────┼─────┼─────────────┼─────────────────────────────────────────────────────────────────────┤
│府│6   │           │           │     │             │                                                                     │
│第├───┴───────────┴───────────┴─────┴─────────────┴─────────────────────────────────────────────────────────────────────┤
│、│文字简介:(历史建筑总体特色及主要建筑的深化说明)                                                                                            │
│祠│                                                                                                                     │
│堂│                                                                                                                     │
│、│                                                                                                                     │
│驿│                                                                                                                     │
│站│                                                                                                                     │
│、│                                                                                                                     │
│书│                                                                                                                     │
│院│                                                                                                                     │
│、│                                                                                                                     │
│会│                                                                                                                     │
│馆│                                                                                                                     │
│、│                                                                                                                     │
│戏│                                                                                                                     │
│台│                                                                                                                     │
│等│                                                                                                                     │
│的│                                                                                                                     │
│数│                                                                                                                     │
│量│                                                                                                                     │
├─┼─────────────────────────────────────────────────────────────────────────┬───────────────────────────────────────────┤
│7 │总数量(处):                                                                  │保存状况等级按照第3项划定                               │
│、├─────────────────────────────────────────────────────────────────────────┴───────────────────────────────────────────┤
│拥│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构成名镇(名村)特色传统风貌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环境要素,由对应的要素数量确定。                                                                   │
│有├───┬───────┬─────────┬─────────┬─────────────────────────────┬───────┬───────────────┬───────┬───────────┬───────────┤
│体│序号 │名 称    │年代       │保存状况等级   │简介及主要特色                      │序号     │名 称            │年代     │保存状况等级     │简介及主要特色    │
│现├───┼───────┼─────────┼─────────┼─────────────────────────────┼───────┼───────────────┼───────┼───────────┼───────────┤
│村│1   │       │         │         │                             │2       │               │       │           │           │
│镇├───┼───────┼─────────┼─────────┼─────────────────────────────┼───────┼───────────────┼───────┼───────────┼───────────┤
│传│3   │       │         │         │                             │4       │               │       │           │           │
│统├───┼───────┼─────────┼─────────┼─────────────────────────────┼───────┼───────────────┼───────┼───────────┼───────────┤
│特│5   │       │         │         │                             │6       │               │       │           │           │
│色├───┼───────┼─────────┼─────────┼─────────────────────────────┼───────┼───────────────┼───────┼───────────┼───────────┤
│和│7   │       │         │         │                             │8       │               │       │           │           │
│典├───┼───────┼─────────┼─────────┼─────────────────────────────┼───────┼───────────────┼───────┼───────────┼───────────┤
│型│9   │       │         │         │                             │10      │               │       │           │           │
│特├───┴───────┴─────────┴─────────┴─────────────────────────────┴───────┴───────────────┴───────┴───────────┴───────────┤
│征│文字简介:(历史环境要素总体特色及主要要素的深化说明)                                                                                          │
│的│                                                                                                                     │
│环│                                                                                                                     │
│境│                                                                                                                     │
│要│                                                                                                                     │
│素│                                                                                                                     │
│(│                                                                                                                     │
│指│                                                                                                                     │
│城│                                                                                                                     │
│墙│                                                                                                                     │
│、│                                                                                                                     │
│城│                                                                                                                     │
│(│                                                                                                                     │
│堡│                                                                                                                     │
│、│                                                                                                                     │
│寨│                                                                                                                     │
│)│                                                                                                                     │
│门│                                                                                                                     │
│、│                                                                                                                     │
│牌│                                                                                                                     │
│坊│                                                                                                                     │
│、│                                                                                                                     │
│古│                                                                                                                     │
│塔│                                                                                                                     │
│、│                                                                                                                     │
│园│                                                                                                                     │
│林│                                                                                                                     │
│、│                                                                                                                     │
│古│                                                                                                                     │
│桥│                                                                                                                     │
│、│                                                                                                                     │
│古│                                                                                                                     │
│井│                                                                                                                     │
│、│                                                                                                                     │
│10│                                                                                                                     │
│0 │                                                                                                                     │
│年│                                                                                                                     │
│以│                                                                                                                     │
│上│                                                                                                                     │
│的│                                                                                                                     │
│古│                                                                                                                     │
│树│                                                                                                                     │
│等│                                                                                                                     │
│)│                                                                                                                     │
│数│                                                                                                                     │
│量│                                                                                                                     │
├─┼─────────────────────────────────────────┬─────────────┬─────────────────────────────────────────────────────────────┤
│8 │总条数(处):                                  │总长度(米)       │              (应为表中所列街巷、河道长度之和)                               │
│、├─────────────────────────────────────────┴─────────────┴─────────────────────────────────────────────────────────────┤
│9 │指标说明:本项和第9项指标反映集体展现名镇(名村)传统风貌和特色景观的主要视觉廊道--历史街巷(河道)保存状况,由保存形态完整性和风貌连续性的历史街巷(河道)数量和总长度来确定。                             │
│、│注:(1)历史街巷或河道的走向、宽度均应保持原貌,且长度不应低于50米;(2)3条及以上需注明相交街道名称;                                                                  │
│拥│(3)两侧或一侧有建筑的街巷(河道),历史建筑比例应为60%以上;                                                                                      │
│有│(4)对所有历史街巷(包括两侧均无建筑的街巷、河道),其路面(河岸)保持传统材料及铺砌方式的比例均应为75%以上。                                                              │
│形├─┬─────────────┬───────────┬─────────────────────────────────────┬─────┬───────────────┬─────────┬───────────────────┤
│态│序│名 称          │长度         │简介及主要特色                              │序号   │名 称            │长度       │简介及主要特色            │
│完│号│             │(米)         │                                     │     │               │(米)       │                   │
│整├─┼─────────────┼───────────┼─────────────────────────────────────┼─────┼───────────────┼─────────┼───────────────────┤
│、│1 │             │           │                                     │2     │               │         │                   │
│传├─┼─────────────┼───────────┼─────────────────────────────────────┼─────┼───────────────┼─────────┼───────────────────┤
│统│3 │             │           │                                     │4     │               │         │                   │
│风├─┼─────────────┼───────────┼─────────────────────────────────────┼─────┼───────────────┼─────────┼───────────────────┤
│貌│5 │             │           │                                     │6     │               │         │                   │
│连├─┴─────────────┴───────────┴─────────────────────────────────────┴─────┴───────────────┴─────────┴───────────────────┤
│续│街巷之间相交情况(要注明相交街道名称):                                                                                                 │
│的├─────────────────────────────────────────────────────────────────────────────────────────────────────────────────────┤
│历│文字简介:(历史街巷、河道的总体特色及有关说明)                                                                                             │
│史│                                                                                                                     │
│街│                                                                                                                     │
│巷│                                                                                                                     │
│(│                                                                                                                     │
│河│                                                                                                                     │
│道│                                                                                                                     │
│)│                                                                                                                     │
│数│                                                                                                                     │
│量│                                                                                                                     │
│、│                                                                                                                     │
│总│                                                                                                                     │
│长│                                                                                                                     │
│度│                                                                                                                     │
├─┼───────────────────────────────────────────────────┬─────────────────────────────────────────────────────────────────┤
│10│类别:                                                │分两类:完整优美;一般。                                                     │
│、├───────────────────────────────────────────────────┴─────────────────────────────────────────────────────────────────┤
│聚│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聚落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完整状况,要综合评价自然环境完整性、生态环境质量、人工建筑物的和谐程度。                                                            │
│落├─────────────────────────────────────────────────────────────────────────────────────────────────────────────────────┤
│与│文字简介:                                                                                                                │
│自│                                                                                                                     │
│然│                                                                                                                     │
│环│                                                                                                                     │
│境│                                                                                                                     │
│完│                                                                                                                     │
│整│                                                                                                                     │
│度│                                                                                                                     │
├─┼─────────────────┬───────────┬─────┬─────────────────────────────────────────────────────────────────────────────────┤
│11│空间格局完整情况(指十分完整或较为│           │文字简介 │                                                                                 │
│、│完整)              │           │     │                                                                                 │
│空├─────────────────┼───────────┴─────┴─────────────────────────────────────────────────────────────────────────────────┤
│间│有何明显特殊功能(指消防、给排水、│                                                                                                   │
│格│防盗、防御等)          │                                                                                                   │
│局│                 │注:需注明史志资料记载的出处及原文(文献名称、著者、年代)                                                                      │
│及├─────────────────┼───────────────────────────────────────────────────────────────────────────────────────────────────┤
│功│反映何种规划布局特色理论(指八卦、│                                                                                                   │
│能│五行、风水、象形等)       │                                                                                                   │
│特│                 │注:需注明史志资料记载的出处及原文(文献名称、著者、年代)                                                                      │
│色├─────────────────┴───────────────────────────────────────────────────────────────────────────────────────────────────┤
│ │指标说明:本项指标标反映聚落空间格局保存的完整程度以及在传统布局方面的功能和特色理论。指标包涵空间格局完整情况、空间布局的特殊功能、空间格局的特色理论三方面两个层次                                   │
├─┼───────┬───────────┬───────────────┬─────────────┬─────────────────┬───────────────────────────────────┬───────────┬─┤
│12│核心保护区用地│           │保存状况等级(按第3项)    │             │核心保护区范围界限        │                                   │保护规划相应内容页码范│ │
│、│面积(ha)  │           │               │             │                 │                                   │围          │ │
│核├───────┴───────────┴───────────────┴─────────────┴─────────────────┴───────────────────────────────────┴───────────┴─┤
│心│指标说明:(1)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核心保护区完整性的指标,以传统风貌集中体现区域的规模大小来确定。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应当包括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及环境占地面积、新建建筑及环境占地面积,以及核心保护区内的联系道路、基础设施、山水 │
│保│等各类用地的总和。                                                                                                            │
│护│(2)核心保护区应保持一定的占地面积规模,但划定的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其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面积比例至少占核心保护区总建筑面积50%以上,避免出现保护范围过大,而历史建筑文物古迹比例过低的现象。                   │
│区├─────────────────────────────────────────────────────────────────────────────────────────────────────────────────────┤
│用│文字简介:                                                                                                                │
│地│                                                                                                                     │
│面│                                                                                                                     │
│积│                                                                                                                     │
│规│                                                                                                                     │
│模│                                                                                                                     │
└─┴─────────────────────────────────────────────────────────────────────────────────────────────────────────────────────┘
┌─┬───────────┬─────┬─────────────────────────────┬───────┬───────┬─────┐
│13│核心保护区内历史建筑、│     │核心保护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占核心保护区全部用│       │保护规划相应内│     │
│、│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     │地面积比例(%)                       │       │容页码范围  │     │
│核│ha)         │     │                             │       │       │     │
│心├───────────┴─────┴─────────────────────────────┴───────┴───────┴─────┤
│保│指标说明:(1)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核心保护区历史真实性,即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集中体现区域保存状况的真实程度。由核心保护区现 │
│护│存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及环境用地面积占核心保护区全部用地面积(第12项)的比例来具体确定。                           │
│区│(2)核心保护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包括,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院落(含基底)面积,以及被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所围合的水域、 │
│历│绿化、街巷等面积。                                                            │
│史├─────────────────────────────────────────────────────────────────────┤
│建│文字简介:                                                                │
│筑│                                                                     │
│、│                                                                     │
│文│                                                                     │
│物│                                                                     │
│保│                                                                     │
│护│                                                                     │
│单│                                                                     │
│位│                                                                     │
│用│                                                                     │
│地│                                                                     │
│面│                                                                     │
│积│                                                                     │
│占│                                                                     │
│核│                                                                     │
│心│                                                                     │
│保│                                                                     │
│护│                                                                     │
│区│                                                                     │
│全│                                                                     │
│部│                                                                     │
│用│                                                                     │
│地│                                                                     │
│面│                                                                     │
│积│                                                                     │
│比│                                                                     │
│例│                                                                     │
├─┼─────┬───────┬───────────┬───────┬─────────┬───────┬─────────────┬───┤
│14│核心区原住│       │核心区全部常住    │       │核心区原住居民占全│       │核心区每公顷用地面积常住人│   │
│、│居民人口规│       │人口规模(人)    │       │部常住人口比例(% │       │口数(人)        │   │
│核│模(人) │       │           │       │)        │       │             │   │
│心├─────┴───────┴───────────┴───────┴─────────┴───────┴─────────────┴───┤
│保│指标说明:(1)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核心保护区生活延续性,体现了其社会生活结构的相对较完整和真实程度,具体由核心保护区内常住人口中原住 │
│护│居民比例来确定。原住居民:指此村镇居住生活的居民,以户籍为准。常住人口:包括原住居民、每年有半年以上在此居住生活、疗养学习、务工经商等人员│
│区│的总和。                                                                 │
│原│(2)为保证核心保护区内必要的生机活力,本项指标还要同时填写核心保护区内每公顷用地面积上的常住人口数量。                  │
│住├─────────────────────────────────────────────────────────────────────┤
│居│文字简介:(包括保护规划对应内容的页码范围)                                               │
│民│                                                                     │
│人│                                                                     │
│口│                                                                     │
│规│                                                                     │
│模│                                                                     │
│及│                                                                     │
│比│                                                                     │
│例│                                                                     │
│情│                                                                     │
│况│                                                                     │
├─┼─────────────────────────────────────────────────────────────────────┤
│15│总数量(种):                                                              │
│、├─┬───────────────────┬───────┬───────────────┬───┬───────────────────┤
│拥│序│名   称               │序号     │名   称           │序号 │名   称               │
│有│号│                   │       │               │   │                   │
│传├─┼───────────────────┼───────┼───────────────┼───┼───────────────────┤
│统│1 │                   │2       │               │3   │                   │
│节├─┼───────────────────┼───────┼───────────────┼───┼───────────────────┤
│日│4 │                   │5       │               │6   │                   │
│、├─┼───────────────────┼───────┼───────────────┼───┼───────────────────┤
│传│7 │                   │8       │               │9   │                   │
│统├─┴───────────────────┴───────┴───────────────┴───┴───────────────────┤
│手│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特色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有程度和多样性。不具有地方特色或不能有别于其它地域和民族的(如春节、中秋节等),以及│
│工│一些非本地起源的诗词、传说、戏曲、歌赋均不在此评价之列。                                         │
│艺├─────────────────────────────────────────────────────────────────────┤
│和│文字介绍:(包括能说明地方传统节日、手工艺、传统风俗、诗词、传说、戏曲、歌赋的相应史志资料的名称、作者等)                │
│特│                                                                     │
│色│                                                                     │
│传│                                                                     │
│统│                                                                     │
│风│                                                                     │
│俗│                                                                     │
│类│                                                                     │
│型│                                                                     │
│,│                                                                     │
│以│                                                                     │
│及│                                                                     │
│源│                                                                     │
│于│                                                                     │
│本│                                                                     │
│地│                                                                     │
│并│                                                                     │
│广│                                                                     │
│为│                                                                     │
│流│                                                                     │
│传│                                                                     │
│的│                                                                     │
│诗│                                                                     │
│词│                                                                     │
│、│                                                                     │
│传│                                                                     │
│说│                                                                     │
│、│                                                                     │
│戏│                                                                     │
│曲│                                                                     │
│、│                                                                     │
│歌│                                                                     │
│赋│                                                                     │
│的│                                                                     │
│数│                                                                     │
│量│                                                                     │
├─┼─┬───┬───┬─────┬─────────────────────────────────────────────────────┤
│16│最│   │级别 │数量(处)│名称(公布时间)                                             │
│、│高│   ├───┼─────┼─────────────────────────────────────────────────────┤
│拥│级│   │国家级│     │                                                     │
│有│别│   ├───┼─────┼─────────────────────────────────────────────────────┤
│非│ │   │省级 │     │                                                     │
│物├─┴───┴───┴─────┴─────────────────────────────────────────────────────┤
│质│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程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命名公布。              │
│文├─────────────────────────────────────────────────────────────────────┤
│化│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简介:                                                      │
│遗│                                                                     │
│产│                                                                     │
│的│                                                                     │
│等│                                                                     │
│级│                                                                     │
├─┼─┬─────────────────┬───────┬───────┬───┬─────────────┬─────┬─────────┤
│17│编│                 │资质等级编号 │       │保护规│             │规划批准文│         │
│、│制│                 │       │       │划批准│             │号    │         │
│保│单│                 │       │       │部门 │             │     │         │
│护│位│                 │       │       │   │             │     │         │
│规│名│                 │       │       │   │             │     │         │
│划│称│                 │       │       │   │             │     │         │
│编├─┴─────────────────┴───────┴───────┴───┴─────────────┴─────┴─────────┤
│制│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对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实施执行情况,保护规划编制后要批准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
│与├─────────────────────────────────────────────────────────────────────┤
│实│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注明:有无造成新的破坏)                                                │
│施│                                                                     │
│情│                                                                     │
│况│                                                                     │
│ │                                                                     │
├─┼───┬───┬───────────────┬───────┬─────┬───┬───────────────┬───┬─────┬─┤
│18│应当建│   │已经登记建档的历史建筑、文物保│       │已经挂牌保│   │已经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文物保│   │是否详细标│ │
│、│档挂牌│   │护单位数量(处)       │       │护的历史建│   │护单位比例(%)         │   │注挂牌信息│ │
│对│的历史│   │               │       │筑、文物保│   │               │   │     │ │
│历│建筑、│   │               │       │护单位数量│   │               │   │     │ │
│史│文物保│   │               │       │(处)  │   │               │   │     │ │
│建│护单位│   │               │       │     │   │               │   │     │ │
│筑│数量(│   │               │       │     │   │               │   │     │ │
│、│处) │   │               │       │     │   │               │   │     │ │
│文├───┴───┴───────────────┴───────┴─────┴───┴───────────────┴───┴─────┴─┤
│物│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档案和挂牌保护的比例情况,并从侧面体现了名镇(村)对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种│
│古│遗产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工作。挂牌保护标注的主要信息内容包括: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位置、面积高度、形式风格、营造年代、建筑材料、修复情│
│迹│况、产权归属、保护责任者等信息。                                                     │
│、├─────────────────────────────────────────────────────────────────────┤
│环│文字简介:(提供登记建档的文件资料)                                                   │
│境│                                                                     │
│要│                                                                     │
│素│                                                                     │
│登│                                                                     │
│记│                                                                     │
│建│                                                                     │
│档│                                                                     │
│并│                                                                     │
│挂│                                                                     │
│牌│                                                                     │
│保│                                                                     │
│护│                                                                     │
│的│                                                                     │
│比│                                                                     │
│例│                                                                     │
└─┴─────────────────────────────────────────────────────────────────────┘
┌─┬─────────┬───────────┬───┬───────────────┐
│19│建立公示栏主要类型│           │建立公│               │
│、│(包括规划、修复、│           │示栏的│               │
│建│建设等类型)   │           │主要位│               │
│立│         │           │置分布│               │
│保├─────────┴───────────┴───┴───────────────┤
│护│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在保护规划、修复建设过程中实施公示制度,推行公众│
│规│参与的情况。公示栏应标注的信息内容有: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修复(建设)的项目名称、│
│划│位置、规模、时间、资金、责任(承担)单位名称、修复(建设)基本内容、反馈意见的途径│
│及│及截止期限等。                                  │
│修├─────────────────────────────────────────┤
│复│文字简介:                                    │
│建│                                         │
│设│                                         │
│公│                                         │
│示│                                         │
│栏│                                         │
│情│                                         │
│况│                                         │
├─┼─┬─────────┬─────────┬───────────────────┤
│20│保│         │核心保护区保护范围│                   │
│、│护│         │标志设立的具体位置│                   │
│对│标│         │         │                   │
│居│志│         │         │                   │
│民│数│         │         │                   │
│和│量│         │         │                   │
│游│(│         │         │                   │
│客│处│         │         │                   │
│建│)│         │         │                   │
│立├─┴─────────┴─────────┴───────────────────┤
│警│指标说明:(1)本项指标反映对名镇(名村)设置保护警醒标志情况的评价。保护警醒标志 │
│醒│分为保护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历史环境要素、自然环境、居民及游客安全等多种,主要内容│
│意│应包括防火、防跌滑、严禁触摸、踩踏等。                      │
│义│(2)名镇(名村)还应在核心保护区主要出入口设立明显标志,标明核心保护区保护范围和 │
│的│保护要求。                                    │
│保├─────────────────────────────────────────┤
│护│文字简介:                                    │
│标│                                         │
│志│                                         │
│数│                                         │
│量│                                         │
├─┼─┬───────────────┬─────┬───────┬───┬─────┤
│21│保│               │公布管理办│       │公布文│     │
│、│护│               │法单位  │       │件编号│     │
│保│管│               │     │       │   │     │
│护│理│               │     │       │   │     │
│管│办│               │     │       │   │     │
│理│法│               │     │       │   │     │
│办│名│               │     │       │   │     │
│法│称│               │     │       │   │     │
│的├─┴───────────────┴─────┴───────┴───┴─────┤
│制│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保护在政策制度层面的保障情况。         │
│定├─────────────────────────────────────────┤
│情│文字简介:                                    │
│况│                                         │
├─┼───┬───┬─────┬───┬───────┬─────┬─────┬───┤
│22│保护管│   │保护专门机│   │政府牵头多部门│     │协调机构批│   │
│、│理人员│   │构名称  │   │参与的保护协调│     │准文号  │   │
│保│数量(│   │     │   │机构名称   │     │     │   │
│护│人) │   │     │   │       │     │     │   │
│机├───┴───┴─────┴───┴───────┴─────┴─────┴───┤
│构│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名村)保护在管理人员、专门管理机构、协调机构层面的保障│
│及│情况。                                      │
│人├─────────────────────────────────────────┤
│员│文字简介:                                    │
│ │                                         │
├─┼─────┬───┬─────┬───┬───────┬─┬───┬───────┤
│23│近三年年均│   │近三年年均│   │保护资金占村镇│ │保护资│       │
│、│保护维修资│   │村镇建设资│   │建设资金的比例│ │金主要│       │
│保│金数额(万 │   │金总额(万 │   │(%)     │ │来源 │       │
│护│元)    │   │元)    │   │       │ │   │       │
│维├─────┴───┴─────┴───┴───────┴─┴───┴───────┤
│修│指标说明: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保护在资金支持层面上的保障情况,以近三年保护维修资│
│资│金占全村镇建设资金的比例来确定。                         │
│金├─────────────────────────────────────────┤
│的│文字简介:                                    │
│情│                                         │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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