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2007]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天津市建委、市容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交通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海南省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冬季来临,强冷空气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防风防雪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全面落实建设系统各项防灾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特别是业主和总承包商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实际,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对电气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工程冬季保温使用明火,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运营服务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运营的特点,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动员和宣传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行驶,文明驾车”,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车辆。完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车站、车辆、设备的安全巡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保障,认真做好安全防护系统的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环控通风、应急照明、安检监控、安全疏散等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加强对公交场站等客流集散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确保客运安全。

  四、进一步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今年入冬以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的通报》(卫发电[2007]86号)和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城[2006]274号)要求,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燃气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的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组织及时更换;积极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和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预防装置;广泛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增强公众特别是农民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