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周美玉担任高盛(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265号)
高盛(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委任周美玉女士担任高盛(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代表处新任首席代表的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周美玉(护照号(马来西亚):A10712051)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熊熊不再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