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230号)
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与增资扩股的申请书》(天成司字[2007]0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万元变更为1.36亿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武汉市银鹏纺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湖南省棉麻总公司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9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江西省棉麻集团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变更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3.38%;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2%。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五、你公司应当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向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六、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北京证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