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方面。一是积极参与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政策论证,提出保险业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保险业、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受理保险咨询和投诉,化解各种矛盾,及时上报重大投诉案件,做好业务主管单位批转的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五是组织会员开展业务、技术和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刊物、网站等形式,完善信息数据,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六是整合宣传资源,大力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正面引导舆论宣传。七是经业务主管单位授权和委托,开展保险职业与实务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八是加强与国内外协会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先进做法,支持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维护保险业利益。九是承办业务主管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保险学会。保险学会的基本职责为:研究与服务。重点发挥研究职能,开展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推动保险理论繁荣发展。同时做好科研鉴定、教材评审、学术信息交流等工作,为会员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1、研究方面。一是组织会员开展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和专题论坛等活动,促进业内学术交流、学术信息沟通和学术创新。二是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和防范风险献言献策,可参与研究保险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工作。三是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调查研究,组织课题申报、评审。四是促进保险业与国内外其他行业进行学术交流与研讨。五是依托学术刊物,组织编写反映保险研究成果和业内动态的文章、信息。
2、服务方面。一是为会员提供科研成果鉴定、展览会等服务。二是设立有关奖项,奖励在保险理论研究、产品创新和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三是健全学术信息数据库,完善学术信息分享机制。四是经业务主管单位授权和委托,开展保险政策与理论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五是承办业务主管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机构
保险业社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实践社团组织宗旨。
(一)组织体系。按照社团组织管理规定,保险行业社团组织应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