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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易保网络科技(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规模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易保网络科技(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规模的批复
(商合批〔2007〕1081号)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变更中瑞合作基金对易保网络科技(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规模的请示》(开行发〔2007〕44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瑞合作基金对易保网络科技(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规模调减至200万美元。其他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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