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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8.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应在公布年度报告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分之前将上述文件送达本所。通过“网上业务专区”报送本次年报相关文件的公司,应当将年报、董事会决议、高管人员签署文件、监事会审核意见、会计报表等文件的签字盖章页通过传真方式提交本所,同时在披露以后的一周内采取合适方式将审计报告原件送达本所。专人送达的公司应该同时通过“网上业务专区”报送本次年报需要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八、经本所登记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自行在指定报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指定网站(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年度报告全文。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

  十九、本所对年报报告进行事后审查,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审查意见后及时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并按照本所要求在相同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及时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更正后的年报全文。

  二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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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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