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国内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有利于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的指导意见
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是鼓励和保护创新,但如果滥用知识产权,构筑知识产权壁垒,将形成市场垄断,阻碍创新。因此,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国内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趋利避害,推动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首先,要认真研究TRIPS协议有关“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定,加强专利强制许可和防止滥诉等方面的探索,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开辟新的发展途径。其次,要加强知识产权反垄断研究,坚决遏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把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纳入法制化轨道。前不久,我国刚刚通过了
反垄断法,知识产权局系统一定要以学习贯彻
反垄断法为契机,加强禁止知识产权滥用方面的研究,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主体提供合理的可预期的行为规则,从而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创造良好发展空间。第三,要加强产品和服务等主要输出地和输出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研究,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创造更加广阔的天地。我们要认真研究主要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对策,规避他国知识产权风险,加快走出去步伐。第四,要认真研究反不当竞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供专利交叉许可等专利运用方面的研究策略,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各方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帮助他们共享知识产权发展成果。第五,要进一步加强专利标准化、专利联盟等研究,为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出谋划策,提出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的新思路。
(七)加强国家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领域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研究,推动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制度
当前,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十一五”规划或中长期科技规划,确立了一批优先发展产业、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覆盖了我国大批的科研项目,使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空间十分狭小,因而,不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我国自主创新的潜力就无法发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国家方略就会流于口头。要解决知识产权问题,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重中之重就是要加强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研究,建立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出台相关知识产权审议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于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领域自主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利用自己熟悉技术和知识产权规则的优势,推动建立国家和地方特别项目知识产权审议机制,防止国家科技研发项目经费和科技实施项目经费因落入别人的专利陷阱而白白浪费。对于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领域已掌握的知识产权,在涉及专利交叉许可、转让、入股、质押等重大经济活动时,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有关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要求,避免我国产业化中出现知识产权侵权。举例来说,近期,高通公司强调拥有对TD-SCDMA标准的专利权。在我国3G标准正式商业化的前夜,3G发展之争由牌照发放转移到专利权归属,颇值得玩味。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试想,如果不经过知识产权特别审议,而最后发现倾国家之力搞的一个标准,其核心知识产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中,那么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必然会是十分巨大的。反之,如果主动进行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则完全可以提前做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方面的规划,最大程度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当然,如果通过审议发现,某一标准的核心知识产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那是皆大欢喜了。但事实表明,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一家独大、完全拥有某一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