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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建设,要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充分利用庭院、大堂、走廊、候诊区、诊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全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要通过主题活动、图文实物等多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医院的宣传栏、墙报、展架、展室、视频系统、指示标牌等各种设施,从中医药的起源、基本知识、特色疗法、养生保健方法、名医名家介绍、就诊指南等方面,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要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懂、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以广大群众为对象的中医药文化推广活动,促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扩大社会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
  3.要通过在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全方位、规范化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不断优化中医医院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早期应用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医院在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保健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中医医院建设、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开展评优等工作。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对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二)制定建设规划。各级中医医院要以战略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制定和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要将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作为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近期与长远结合,立足自身历史传承、建设发展情况及实际,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细化建设要求,做到指标量化、职责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做到中医药文化内涵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三)落实建设责任。中医医院院长是本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中医医院应确定具体负责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专门部门或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做到每年有推进计划,每年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四)加强人员培训。各中医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
  (五)保障建设经费。中医医院要设立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并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必需的场地、设备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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