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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办关于下发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3.地市、县级卫生部门(爱卫办)组织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部门开展本地区水质监测的采样、检测和现场调查等工作,并负责将监测结果按时上报省级爱卫办。
  4.各省份工作报告由省级爱卫办组织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力量完成,于9月底以前上报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等技术力量汇总分析各省份报告以及监测数据后形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报告,于10月底报卫生部。
  5. 监测基础数据由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给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省级爱卫办审核后,将枯水和丰水期的监测基础数据分别于4月初和9月初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条件许可的地区可以用网络直报或通过网络邮寄,监测的原始资料保存在省级疾控中心备查。
  6.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属于国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的一部分,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
  (四)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参加监测的实验室应采取从现场调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各监测实验室要进行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检查制度。具体质量控制操作严格按照“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质量控制手册”要求执行。
  (五)技术档案
  各级项目机构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技术督导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
  (六)督导评估
  国家级组织项目督导组于项目中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完成后,国家级组织项目评估验收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组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资金分配及使用等进行终期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七)调查表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附表2)。

  附表1
  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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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名│   工程名程   │ 所在乡镇 │工程覆盖│受益人数│建成时│ 总投资 │ 中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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