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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五)实行小作坊产品简单包装制度,防止其冒充获证产品。食品小作坊产品的包装以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即可,不应层层包装,特别是避免装帧华美的包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小作坊产品包装的监管,防止其乔装打扮,避免广大消费者误解。小作坊产品的标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小作坊名称和地址、销售范围,不得含有夸大或故意美化其产品特性的内容。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台帐制度,加强对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管理。溯源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各地应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台帐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建设。要监督食品小作坊严格执行原、辅料使用台帐制度,建立原辅料进厂索证索票制度。要监督食品小作坊严格执行成品供销台帐,保证批批去向可查,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追踪溯源。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进度要求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按进度要求如期完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国步调一致。
  10月25日前,全部确定本辖区内所有未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具体名单。
  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本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市场准入并加贴加印QS标志;全部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专项整治的“双百”目标;食品企业市场准入达到90%以上;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90%以上。
  11月30日前,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比率必须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基本安全卫生条件限期改造基本完成。
  12月15日前,基本建立食品小作坊的台帐制度。
  四、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线督战,既推动当前突出问题的解决,又着眼建设长远工作机制,为标本兼治打好基础。各地要进一步下移监管重心,向基层倾斜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机构和队伍的能力建设。要彻底摸清监管底数,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对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齐全的食品企业和具备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安全承诺书的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强制检验、整改复查、风险预警、食品召回等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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