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206号)
关于批准对云霄枇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云霄枇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云霄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云政综〔2007〕9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云霄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早钟6号、长红3号、解放钟。
(二)立地条件。
pH值5.0至6.5的红壤和赤红壤,有机质含量≥1.5%,排水良好。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以枇杷实生苗为砧木,从品种纯正、无检疫病虫害的母树上剪取接穗进行嫁接繁殖。
2. 定植:容器苗在10月到翌年5月、裸根苗在12月到翌年2月,种植密度每公顷≤630株。
3. 树体管理:
(1)初龄树:定干高度40cm至50cm,培养自然开心形式或双层杯状形。
(2)结果树:重视采后修剪,控制树冠高度在3m以下,培养通风透光和疏朗树冠。
4. 疏花疏蕾疏果、套袋:花穗形成后至未开花前疏去过多花穗,壮旺树保留70%至80%枝条的花穗,弱树保留40%至50%枝条的花穗,保留的花穗应分布均衡。
疏蕾在支轴分化明显时进行,留下中部向外健壮支穗3个至4个,其余花蕾摘除。
疏果在果实长至黄豆到花生仁大小时进行,每穗留下生长较一致的果实3个。
套袋在幼果直径达到1cm时进行,采用封闭标记套袋方法。
5. 肥水管理技术:
(1)施肥:有机肥占全年施肥量50%以上,N:P:K比例为1.0:0.6:0.8~1.0,每株全年施氮0.4kg至0.8kg,分别在采果后、抽穗、幼果期施。
(2)水分管理:秋冬季节干旱少雨,开花结果期连续半个月无雨,应进行灌溉,7月份至9月份应控水控肥以利花芽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