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294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西证董字[2007]56号)、《关于落实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反馈意见的报告》(西证董字[2007]58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修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后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