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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质量监督法制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建立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链条和生产源头质量安全保证链条、质量追溯和责任体系及全社会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加快《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抓紧研究修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免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要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三)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把监管重点调整到关系公共安全、人身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节能环保和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产品上来,研究制定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印发《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08年版)》,统一指导规范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监管产品及其生产者的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等日常监督检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技术保障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重点监管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确保源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科学规范,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水平

  紧紧围绕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这条主线,在确保有效性、增强应急性、提高可比性、强化权威性、扩展社会性、实现统一性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科学化、规范化,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水平,更加有效地发挥国家监督抽查的权威作用。

  (一)加快建立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深入分析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技术要求,继续组织做好编制重点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工作,加快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体系。尽快发布第一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力争年内发布第二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并在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中统一实施,规范和指导全国监督抽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抽查的有效性、针对性、科学性和统一性。

  (二) 完善监督抽查结果分析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科学分析,总结产品质量状况变化的规律性,深入研究细化和完善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价方法,并全面予以实施,修改完善监督抽查管理软件系统,逐步建立更具科学性和准确性的抽查结果分析评价体系,使监督抽查结果成为衡量企业发展质量、衡量经济发展效益的重要标尺,为质量监管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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