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320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申请》(嘉实字 [2007]052号)及相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2007年10月31日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相关转型条款的决议。
二、同意你公司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做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