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7]175号)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包含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中经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方案)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