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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撤销“心洁防脱洗发露”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撤销“心洁防脱洗发露”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284号)
广州芭妍化妆品有限公司:
我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的“心洁防脱洗发露”(卫妆特字(2006)第0728号)在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时,提交虚假检验报告,违反了《
行政许可法
》第
三十一条
的规定。以上情况已经相关检验机构确证。根据《
行政许可法
》第
六十九条
的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产品的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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