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诺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71号)
占志新、戴建江、李友生: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诺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上海诺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占志新出资126万元,出资比例63%;戴建江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25%;李友生出资24万元,出资比例12%。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77号2608-2610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占志新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戴建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李友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