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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抗御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抗御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银发〔2008〕36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抗御近期以来在我国南方大部分省市发生的严重雨雪冰冻灾害,保障煤电油运和农副产品市场供应,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保障经济金融运行秩序是当前重要而急迫的任务。根据2008年1月27日国务院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当前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切实做好应急金融服务和协调工作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灾情对经济金融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工作。各分支机构要落实和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加强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沟通协调,配合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发挥金融职能作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灾抗灾工作。要组织银行系统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保证各项业务顺畅运转,加强值班管理,加强职责巡查,加强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和支持各项抗灾救灾活动。银行系统广大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心系群众,做好本职工作。

  二、加大对抗灾救灾必要的信贷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尽快下达安排一季度分支机构贷款指导计划,保证符合条件的贷款及时发放到位。人民银行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合理摆布资金投放结构、进度和节奏。人民银行总行将紧急安排50亿元支农再贷款,重点用于重灾区的中小金融机构发放支农救灾小额贷款。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再贷款限额调剂,保证向辖区内受灾地区发放贷款的必要的流动性,并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管好再贷款,支持防灾抗灾。对用于救灾救急、煤电油运、市场节日供应、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的符合信贷条件的贷款申请,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批,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发挥好小额贷款的积极作用,各金融机构对支农贷款、助学贷款、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贷款不得设置贷款规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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