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吴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349号)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吴威同志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东基[2007]10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吴威(身份证号码:350102196309284511)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吴威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