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宣布失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业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8〕4号)
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保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当前雨雪冰冻灾情的严重性及保险损失程度,为加强保险业的抗灾理赔应急处置,保监会决定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应急指挥机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建立完善应急机构。保监会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由吴定富主席任总指挥,李克穆、周延礼副主席和袁力主席助理为成员,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办公厅。
各有关保监局、保险公司要及时启动本单位、本辖区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建立应急指挥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并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科学、及时和具体的应急措施,调度所需资源,及时果断地进行处置。
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接受保监会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及时报告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
(二)与当地政府密切联系。各保监局应急指挥机构应协调辖区各保险机构,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联系,报告保险业相关情况,协助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三)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各单位要建立本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接受采访或者对外发布信息。各单位可适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体现保险业所做的各项工作。
二、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