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8年第2号)
关于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资格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许可,现将获得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1. 上海毕法克检验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 天祥(天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 仕宝(天津)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4. 通标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钦州分公司、防城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营口分公司、(天津)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日照分公司
5.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6.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大连分公司、厦门分公司
7.纳斯美林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8.上海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9.江苏华夏商品检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