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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汽车衡使用单位的计量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汽车衡使用单位能够支持和配合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计量法制意识淡薄,没有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没有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不重视在用汽车衡的周期检定;有的故意逃避计量监管或拒绝交纳计量检定费用,既不申请、也不接受强制检定,汽车衡出于长期违法使用状态;甚至有个别人接受不法分子对汽车衡进行改装或改造,安装遥控装置或电脑控制装置,进行计量作弊,坑害广大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
  (二)对汽车衡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有待进一步增强。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汽车衡生产企业存在规模较小、生产条件较差、计量管理水平较低、企业出厂检验用砝码配备量不足、元器件及原材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不严等问题。个别汽车衡制造企业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本质含义认识不清,不了解相关的法制要求和取证企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出现了逾期不及时申请换证、超范围生产、场地和关键零部件变更不办理相关手续等违规现象。
  (三)汽车衡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计量检定机构能够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汽车衡检定工作,但是由于近年来在用汽车衡普遍都在向大吨位方向发展,而汽车衡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许多已严重落后,装备投入严重不足,普遍存在标准砝码配备数量不足、未严格执行检定规程开展检定、超范围量传,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检定工作质量。另外,由于汽车衡检定过程中要运输大砝码到现场,受道路条件等的限制,运输的难度比较大,运输费用也比较高,这也是造成汽车衡检定困难的原因之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对在用汽车衡的计量监管力度,巩固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取得的成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在此次计量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汽车衡使用单位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计量管理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对各类计量违法行为,要督促其尽快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和“回头看”。同时,还要认真研究汽车衡计量监督管理中出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和步骤,不断提高计量监管的手段和水平,并努力探索和建立长效、动态的计量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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