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被进口国或地区官方通报存在安全卫生问题,已经或可能采取限制措施,对我出口贸易造成重大影响,需立即处置的。
(3)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或国内农产品和食品被媒体报道存在安全卫生问题,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已经或可能对进出口贸易造成重大影响,需立即处置的。
(4)质检总局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或重大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质检总局及其下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疫工作中突然发生的安全、卫生、质量事件,对公众、动植物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和进出口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或构成严重威胁,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指导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重大植物疫情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
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5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资源整合, 分工协作,信息畅通;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团结协作,服从大局,妥善处置。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由质检总局、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三级指挥中心组成。
2.1.1 总局指挥中心及办公室
质检总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指挥中心),由总局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司局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总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和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1.2 直属局指挥中心
直属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简称直属局指挥中心),组长由直属局主要领导担任,有关处室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参加。
2.1.3 现场指挥中心
分支机构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简称现场指挥中心),组长由分支机构主要领导担任,分支机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