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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1.4 专家组
  根据实际需要,质检总局和直属局成立应对突发事件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2.2 职责分工
  2.2.1 总局指挥中心及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判定突发事件,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直属局指挥中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掌握相关动态、有关方面的反应、存在的重大问题等,研究提出对外口径和重大科研、标准课题紧急立项意见,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4)负责与农业、商务、卫生、外交、海关、工商、环保、食药、林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各部门应急力量和相关资源,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2.2 直属局指挥中心
  负责传达贯彻总局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落实有关实施方案;指导现场指挥中心工作;随时向总局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和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2.2.3 现场指挥中心
  具体落实直属局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组织、协调、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随时向直属局指挥中心汇报有关应急处置情况。

3 监测、预警、报告及信息发布

  3.1 监测与预警
  质检总局建立统一的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质检总局和直属局根据获得的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动植物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对进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发展的态势,及时做出预警。
  突发事件信息来源主要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市场调查信息,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通报的信息,驻外使馆报回的信息,国际组织发布的信息,国内外媒体相关报道,国内外团体、消费者反馈的信息等。
  3.2 报告
  (1)各直属局为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各直属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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