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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捷安特(GIANT)牌自行车出口免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捷安特(GIANT)牌自行车出口免验的通知
(2007年12月14日 国质检检[2007]621号)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准你公司生产的出口“捷安特”(GIANT)牌自行车产品免验。免验有效期自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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