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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39个“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和中国国际地球年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39个“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和中国国际地球年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有关直属单位:

  2008年是联合国国际地球年,今年4月22日是第39个“世界地球日”。根据国际地球年中国全委会的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公众对地球的认知程度,倡导地学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增强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在第39个“世界地球日”期间,国土资源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地学科普和纪念宣传活动。为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与国际地球年中国行动口号一致,为“认识地球,和谐发展”。相关活动及宣传主要围绕地质与资源、地质与生命、地质与环境、地质与灾害、地质与城市、地质与奥运等国际地球年议题展开。通过系列活动提高公众对地学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管理以及防灾、减灾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全面宣传地球科学服务社会的理念,宣传科学思想,普及地学知识,提高公众对资源国情的认识。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部系统有关单位应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合相关学会、协会及企业,在地球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地球日当天,国土资源部将在北京组织隆重的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国际地球年全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各地学团体、地学专家、大中小学生代表以及社会公众,将以发表地球日致辞、开展科普创作和展览、表彰优秀“李四光中队”等方式纪念地球日;中国地质博物馆、李四光纪念馆和部级地学重点实验室免费向公众开放。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等形式与北京主会场活动互动。协助做好全国少年儿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绘画征集、前期宣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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