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管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和《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调研、起草《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安全管理办法》,召开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其安全和合理使用。逐步建立全国特大型公共建筑安全信息数据库,并适时开展有关专项整治行动。
五、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总结、交流各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情况,出台《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六、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管
出台《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执行。
七、加强监管制度和监管队伍建设
指导各地认真落实《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考核和培训,促进监督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切实落实政府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加强专题研究,组织工程质量保险论坛,大力推进工程质量保险。
八、深入推进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技术创新
以奥运工程为契机提高行业技术与管理水平,配合北京市做好奥运工程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和推广工作。组织召开“2008北京奥运工程建设观摩会”。完成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部署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做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启动10项新技术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