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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一)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要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副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春节、“两会”为重点时段,对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销售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针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抓住关键,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交易行为监管
  对经营者在流通环节中的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切实维护流通秩序。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要针对当前一些粮油肉、副食品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必需生活品价格有所上涨的现象,高度关注由价格影响引发的食品市场变化,依法查处价实不符、掺杂使假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市场繁荣和稳定。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
  要针对春节期间消费集中、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风险度较高的重要品种,认真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有针对性地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要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退市监管力度,确保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退市和销毁。
  (四)强化措施,严格规范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降价促销活动
  要对本辖区市场、商场、超市等举办的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促销情况、大型展销会等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从严控制限时销售、限时促销和降价促销等活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市场秩序,维护公众安全。
  (五)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要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应急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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