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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8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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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 (部门)2008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  │
│               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
│                               │
│                               │
│                 财政部国库司         │
└───────────────────────────────┘

  一、填报说明
  (一)应填报的预算单位范围。
  本表格由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除外)组织填报,各部门所属应当在2008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独立核算的各级基层预算单位,都要在建议表中反映。2008年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二)应填报的资金范围。
  各中央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均应在建议表中反映。包括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外专项支出、政府性基金等纳入部门预算的支出。对不同性质和用途的资金,按照规定的范围划分原则,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三)具体填写方法。
  1.建议表的标题为“×××××(部门)2008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其中“×××××(部门)”填写部门的规范全称,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
  2.“按核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一下’预算控制数核定”或“按部门预算数核定”。
  3.填写的预算数(预算控制数)单位为万元,中间加千字节分隔符,如:2,416,0004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注意合计的总数要与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预算控制数)一致。
  4.“序号”栏中按每个基层预算单位自然排序填写,从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编起。
  5.“预算单位名称”栏中,“×××××合计”,表示中央部门全系统的预算数(预算控制数)、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数等的合计数;“×××××”填写部门名称全称;“×××××本级合计”,表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合计数,这里将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本级支出作为一个基层预算单位,不包含下级预算单位资金;“二级单位合计”表示实施改革的所有二级预算单位有关合计数,不包括三级和三级以下预算单位的资金(即合计数层层独立);  三、四级等单位格式和填写方法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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