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一月五日
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2008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国务院2008年立法重点是: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着力抓好改善民生,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项目。在力争完成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据此,对国务院 2008年立法项目作如下安排: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62件)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21件)
1.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请审议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民政部、中国残联起草)。
2.为了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提请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草案(农业部起草)。
3.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广播电视传输秩序,规范广播电视传输活动,保障公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提请审议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草案(广电总局起草)。
4.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请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文化部起草)。
5.为了预防、减轻和消除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提请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6.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请审议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地震局起草)。
7.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维护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和公共安全,提请审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法制办组织起草)。
8.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法制办、建设部起草)。
9.为了做好与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