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
销售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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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事先印好、加章)│ 邮 编 │(事先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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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事先印好) │ 电 话 │(事先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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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车辆规格 │ │
│ 车辆品名│ │ │ │
│ │ │ (型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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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动自行车│ │
│ 车辆颜色│ │ │ │
│ │ │ 电机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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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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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企业│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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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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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车人 │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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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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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号码│ │ 购车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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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登记单为套开型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经销商留存;第二联由经销商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存档
备查;第三联由购车人留存作为保修和产权证明。2.每联中生产企业要加印专用章,经销商在登记
后要加盖销售专用章。3.购车人须妥善保管登记单。自行车遗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本单适用于国家自行车编码规则施行后生产、销售国产新自行车登记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