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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289号)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道通期字[2007]0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由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江苏阪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大连保税区海鹏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变更为: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大连保税区海鹏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江苏证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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