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正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260号)
河南正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正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申请》(正鑫司发[2007]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180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北京光大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4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5%;深圳市福和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上海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河南中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2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北京环球银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资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郑州道特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变更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河南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河南证监局备案。
五、你公司应当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向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河南证监局备案。
六、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河南证监局报告。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