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防火墙产品是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专用产品。目前,公安部对该产品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管理。并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对该类产品实施过行业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62.5%。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该产品质量有所下滑。其质量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对相应的国家标准重视不够,甚至个别获证企业将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以次充好进行销售。
监室门是公安装备实体防护产品,其质量直接涉及到监所安全。被检产品全部合格,首先得益于公安部对该产品质量的重视,其次企业能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从而保证了该产品的质量。
车身反光标识是粘贴在大型载重汽车车身,警示夜间行驶中的其他车辆,避免追尾交通事故发生的专用标志。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抽查结果表明,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因素:一是部分企业不按标准进行生产,造成产品逆反射系数不合格;二是个别企业仿冒他人获证品牌产品进行销售。
三、抽查的后处理工作
本次行抽的后处理工作由公安部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管理部门要针对本次行抽中反映出的问题,严格按照《
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公科质[2001]45号)的有关规定,协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内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本次行抽的后处理工作。
(一)及时将本通报下发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内有关部门,同时将本通报转发给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将行抽结果和后处理有关要求通知被抽查企业。
(二)督促本次行抽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对完成整改的企业提出的复查申请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公安部科技局。
(三)各级公安机关不得装备、使用本次行抽结果不合格的产品(不含经整改后复查合格的产品)。
(四)对未抽到产品(包括以销定产或零库存)的生产企业,各级公安机关在采购其产品时要慎重选择。
附件:
1.2007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2007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明细表
3.2007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未抽到样品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