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问题
在化妆品、消毒产品专项整治中,各地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和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反映出当前在化妆品、消毒产品经营领域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流通市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化妆品、消毒产品的抵制能力不足。一些化妆品批发市场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管理者不重视管理责任,对经营环节的规范化不加引导,对虚假夸大宣传的假冒伪劣产品视而不见,使部分化妆品批发或零售市场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二是化妆品、消毒产品的经营者法制意识仍有待提高。表现在无有效卫生许可批号或备案号的产品仍占相当比例;一些化妆品、消毒产品没有建立相应的索证制度,使一些无证产品进人了流通市场。三是部分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和欺骗手段更加隐蔽。如在美容美发场所销售劣质、无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多个产品使用同一个批准文号问题较为突出,给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提高了执法成本,增加了执法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整顿化妆品、消毒产品市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加强研究,创新思路,更好地履行《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
消毒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化妆品、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要认真分析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化妆品、消毒产品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消毒产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要注重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者。要积极加强联合执法和案件查办,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和信息沟通工作。要注重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准确认定违法事实,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定程序,依法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制意识和规范化管理。一些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国家化妆品、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解较少。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或宣传材料等形势加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