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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函[2008]1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8]305号)的统一部署,我部定于今年9月开展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保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

  参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抗震和重建要求,大力推行“四节一环保”技术,注重防灾减灾和保护传统居民特色,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恢复重建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

  (二)积极开展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

  已建设完成的奥运会场馆和配套工程不仅体现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三大理念,而且集中展示了我国工程建设者的聪明才智和技术水平,在项目组织实施、工程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多方面也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建设系统要积极开展相关总结、学习和交流活动,营造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以饱满的精神和旺盛的斗志,努力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优质服务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

  (三)进一步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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