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退牧还草、禁牧舍饲饲料粮补助资金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退牧还草、禁牧舍饲饲料粮补助资金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处:

  为便于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补助政策的落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经财政部领导批准同意,从2008年起,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退牧还草、禁牧舍饲饲料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粮食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由经济建设司移交农业司。

  粮食补助资金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退耕农户领取补贴,有利于政策的前后衔接。中央财政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处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动与经济建设处室沟通,切实做好粮食补助资金管理衔接工作,保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