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
(2008年3号)
关于解除进口雷诺梅甘娜汽车风险警示的通告
由于进口雷诺梅甘娜汽车变速器存在自动跳锁在固定档位等缺陷,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法国雷诺汽车公司产梅甘娜汽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警示通告》(2008年第2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发布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要求加强了对雷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诺公司)生产汽车的检验监管。雷诺公司按照《通告》要求,就梅甘娜等汽车的变速器缺陷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说明,承认梅甘娜等车型自动变速器故障是由于变扭器缺陷或电磁阀质量问题造成,变扭器缺陷(变扭器摩擦材料粉末脱落进入油水热交换器,影响液压系统工作)为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免费更换相应零部件等整改措施。
经专家评估,雷诺公司的措施能解决车辆变扭器缺陷问题,消除隐患,现根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
13条规定,自即日起,解除对梅甘娜汽车的风险警示(涉及HS编码:87032230~87032339)。